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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的有趣之處

外國人的表情符號和我們或許有些差異,他們在嘴巴上做功夫(:D),而我們在眼睛上做功夫(^ ^) 另外一點,就是每個非英語國家的人說英語的腔調都有其特色。

人是懶得改變的動物

除非威脅到自己的生存以及產生類似生存危機的焦慮感,否則,人不會去輕易改變自己的習慣。 這也是某些科技產品的盲點,一昧追求創新卻忽略了這個道理。 就這一點來看,這也是目前三台遊戲主機中,為何PS3/XBOX360的主要選項還是傳統控制器的原因,因為那對使用者是最熟悉的操作方式。而肯為遊戲付出心力與金錢的使用者,是這些廠商需要去掌握的客戶,這些使用者的遊戲年齡,都應該在十年以上,而且他們對於遊戲操縱的感覺,是一路從任天堂的紅白機一路養成的,也因此,他們對於手拿傳統的手把會有一種熟悉的安心感。 手把這種操作方式,雖然幾經演變,按鍵也較以往多很多,但是基本的雛形還是在的。 左手拇指負責方向,右手拇指負責動作,多出來的按鍵讓其他手指去負責,這種操作方式已經深深烙印在這些使用者的反射神經中,難以改變。 任天堂Wii的改變是建於這個基礎上,但是衍生出的另外一種操作方式,用上整個手臂(或說是手腕)來操控遊戲。 這個改變創造了新的藍海,不可否認的,Wii主機也因此佔了大半的市場。 但是Wii是否也抓住了這些肯付出心力與金錢使用者的心,我想,也不全然。而那些藍海所新開發的使用者會持續對Wii感到興趣嗎?還是只有在家人聚會時拿出當初買的Sports來遊樂一番? Wii最近的降價動作,或許給了我們一些可以思考的地方。 我想,遊戲機的市場,始終是20%的使用者貢獻了80%的成長力道,這三家廠商在每個世代的戰爭,始終是要靠掌控這些客戶來取得最終的勝利。而掌控的要項,就在價錢(遊戲機與遊戲本身)、遊戲內容(畫面、遊戲性)與服務這三個面向來決定勝負。 而這就是我偏頗的論點。

三本書

第一本書,找死專門店。 出乎意料的結局,卻讓我們可以思考這麼結局的意義與原因。裡頭荒謬無稽卻與現實如此相似的描述讓人會心一笑。打書的廣告說讓讀者笑死,我是覺得太誇張了。但是結局的一幕可以在讀者腦海中迴盪不去,這倒是真的。 這感覺就像雪山飛狐裡面,胡斐那一刀砍是不砍,那種開放式結局差可比擬吧。而原本平鋪直述的劇情,也因為結局有了新的意義與解讀。書雖然很輕又很薄,整整191頁,但是給我的感受卻是相當厚實。 第二本書,或者說是漫畫,柯普雷的翅膀。 這本書用一個傳說帶領我們走過了我最親近卻又最不了解的地方:台灣。在那從前從前,那自然與人類仍然有所聯結;在那之前之前,我們祖先所仰嘆尊敬的崇山峻嶺;在那從前從前,科技還未切斷我們與自然的臍帶時。 讓我重新認識了過去那個生氣盎然的台灣。 第三本書,墓園裡的男孩。 尼爾蓋曼的書從未令我失望,這本書也是。雖然和他的美國眾神相比,這本書薄了許多,但一點也不影響它帶給我的閱讀樂趣。如果說美國眾神是一場追尋眾神軌跡的歷險,那這本書就是你我追尋你我成長軌跡的冒險。 我們小時候都會魔法,那是我們的想像力。我們可以在月球上散步,可以抓取從指尖散逸的陽光,更可以在地球幾千萬光年外的某個星球來進行我們的冒險。隨著課業、工作、成家、生子,人生的進展之中,這些魔法的秘訣已經被我們所遺忘。那年少輕狂的事蹟也漸漸自我們的記憶中淡去。 我們會面對新的世界、新的挑戰、新的煩惱。我們無法用魔法解決一切,取而代之的知識、經驗與沉穩。 就這本書的特質而言,我很佩服作者可以將奇幻、親情、友情、冒險元素融合在這三百頁的書中,並同時添加了一點驚悚元素。 小男孩長大了,往新世界出發。我們也是。

[轉錄文章]語文相關三篇之其三

出處: http://blog.roodo.com/kafka17/archives/1105896.html 轉貼已獲原作者同意 高 中時的數學老師,雙眼有威光,是位嚴謹的教書先生。他常說,學生數學成績低落,都是因為中文沒學好。道理很簡單,中文學得不好,作數學題目的時候,題意便 弄不明白。搞不清楚題目問的是什麼,又怎麼算得出正確答案?這些年下來,越想越覺得老師的話很對。而且,中文拙劣的人,何只數學不行,恐怕連文史哲、社會 科學、管理科學都要砸鍋。 中 文能力的高下,和其他學門的成敗有什麼關係呢?這麼說吧,言談有條理,下筆見文采,並非與生俱來,而是好學深思,旦夕淬厲的成果。中文能力強的人,必然喜 歡讀書,懂得從書中汲取養分。讀的書越多,中文根柢越是扎實,而中文基礎越穩固,知識的吸收評判越是容易。如此良性循環,待中文實力到了一定程度,則辭鋒 藻翰發之於外,學識見解蘊含於內。換句話說,中文能力好壞有來龍去脈可尋,而非孤立的現象。其關鍵在讀書習慣有無,其影響為學識厚薄與見解深淺。 中 文既是母語,理所當然成了認知的據點。中文有成,確定立足點,進可以辨正天下之事,退可以思考修身之理。一但進退失據,不僅對世事感到茫然,也無從追索己 身的生命意義。龔鵬程先生是我很尊敬的學者。先生的英文是不成的,但憑藉深厚的學殖與國際相接,絲毫不顯遜色。龔先生有篇〈漢字:由面對歐洲中心論到面對 全球化〉,很值得參考:「索緒爾認為語言的能指與所指並無必然之關係 … 拼音文字中或許卻是如此,漢字卻不 … 當代解構主義者德希達在反對索緒爾及整個現代語言科學時,便注意到了笛卡兒、萊布尼茲等人當年借鑑漢字所發起的哲學運動。」(《北溟行記》)外語能力不必然等同於國際觀。憑藉堅實的中文底子,泛覽博觀,成一家之言,要比口頭耍溜幾個英文單字重要得多了。 讀書不多,中文不佳,對知識的理解不足,三者環環相扣。我總認為學業成績無法提升,單科的補救教學只是治標。治本之方,在於養成讀書習慣、提升中文能力,進而加快加深對知識的吸收和理解。家教近 3 年,發現英文不好的學生,從來不只在英文這一科出紕漏。家長除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似乎還得全盤考量教養子女的缺失。

[轉錄文章]語文相關三篇之其二

出處 http://blog.roodo.com/kafka17/archives/87522.html 轉貼已獲原作者同意 現在的台灣人,不論賢愚不肖,說話的時候,都喜歡在中文裡頭參雜幾個英文單字,好像不這麼做,就跟不上時代似的。 起 初還慶幸台灣的教育有了成果,讓英語深入街頭巷尾,處處可聞。然而,那些口頭上喜歡掛著幾個英文單字的,平日嘻笑怒罵,熱鬧得緊,真需要用英文發表看法的 時候,一個一個嘴巴好像都上了鎖。勉強擠出幾句,則顛三倒四,不知所云。如此一來,更需要在講中文的時候,溜溜英文,撫慰受創的自尊。 由於英文能力差勁,每個人看到英文母語人士,仰之彌高,望之而彌堅,總希望能從這些金髮碧眼、來歷不明的人身上,求得方便法門,在短時間內脫胎換骨,而且呢,最好是輕鬆有趣,不必花太多心力。 這 股英文學習歪風,還衍生另一個問題,那就是,瞧不起自己的語言,眼看中文被蹧蹋,不但不感到氣憤,反而拍手叫好。昨天系上舉辦的活動,讓我深刻體會到缺乏 語言自信的悲哀。這活動美其名為教學演示,其實就是讓老外來推銷口語教材。當時想著,不妨聽聽他怎麼說,或許還能學到一些帶動教學氣氛的招數,於是參加了 這場活動。要推銷產品,當然得有幾把刷子,昨天的演講者幽默逗趣,口才、臺風俱佳,確實有值得學習的地方,就嫌編的教材膚淺了點。講著講著,這位目前擔任 講師的大衛懷特先生,舉了自己的教書經驗作例子。大意是,上會話課的時候,學生原本吱吱喳喳地說著英文,下課鈴一響,全講起中文來了。問曰:「繼續啊,怎 麼不講英文了?」曰:「因為不自然啊。」語畢,全場大笑,而我一陣心寒。 人人都要學英文,卻不見得知道要怎麼學,只曉得 “No Chinese”就對了。誠然,語言是溝通的媒介,但別忘記,學英文是要跟外國人交流,取他人之長,補己身不足。為求達到目標,上課時只好將自己的語言放 在一邊,可是踏出教室,面對同樣都說著中文的台灣人,有必要矯情地說起英文嗎?在自家人面前用他國語言溝通,會覺得“ 不自然”,其實再自然也不過。 為什麼“ 不自然 ”?因為不必要。兩個美國人談話的時候,會用法文溝通嗎? 形勢比人強,所以非學英文不可(隨著對岸經濟發展,列入所謂金磚四國,將來學中文可能會比學英文重要。)學歸學,千萬別把自己的根本都拋開了。語言的使用有一定的情境。在中文的環境裡使用中文,天經地義。覺得“ 不自然”,很

[轉錄文章]語文相關三篇之其一

出處,轉貼已得到原作者同意 http://blog.roodo.com/kafka17/archives/3105765.html 這篇短文談的是筆者長年學習英語的經驗,兼及若干應付英文檢定的技巧,希望對汲汲於英語學習的朋友能有些幫助。學習得穩紮穩打,讀者應以日常學習方法為主,應試技巧為輔,畢竟技巧只能救急,不能治本。想求速成的讀者,自可參閱坊間應試大全,也就不必費心往下讀了。 The purpose of this essay is to share with the reader my personal experience in learning English, as well as several tips on taking English proficiency tests.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learning of any kind is a long-term process requiring devotion and hard work and that those who wish to have their test scores greatly improved in a short time are advised to seek their answers elsewhere. There is nothing for them in the following paragraphs. 孔仲尼老先 生說:「吾道一以貫之」,今天談英語學習,姑且把他老人家這話改一改,改成「英語學習一以貫之」。我的看法是,英語聽、說、讀、寫四項技能,聽、讀為先, 而聽、讀兩者,又以讀為要。閱讀能力的培養,包含記誦個別單字,以及連字而成句而成篇,推敲文章理路、思辨書籍論述。換句話說,「讀」包含兩個層次。第一 層是熟悉單字的發音、字意,明白英語的句法。第二層牽涉到讀者的邏輯推理、知識水平與文化素養,這就不只是「英語」的問題了。加強英語閱讀能力的同時,應 善用母語優勢,透過母語多方吸收新知、訓練邏輯思維,如此便能收事半功倍之效。閱讀能力有成,其餘能力也會相應提升。 An assumption informs my learning experience. Of the four crucial skills in 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