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和原著小說的不同,司空見慣,因為各有各的考量。商業電影重在讓觀眾快速的進入情況,而小說卻可以慢慢的鋪陳。如果說電影的結局與小說的結局做相比的話,電影還是脫不了人類優越感的窠臼,而小說則是很無奈宣告純種人類時代的結束。就[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這句話來說,原著小說將這句話解釋得很成功,電影則是為純種人類留下了一線希望。
就書名來說,[我是傳奇],小說的結尾比電影切題多了。
而小說裏面,人與狗,或者說末世餘生的兩個生命,在彼此信任的過程中,是令人動容的。當狗死前舔了主人公的手一下,表達牠生命終結之前,主角終於得到了牠的信任。這種描寫方式充滿無奈,卻也令人相當感動。主人公奈佛並不像電影裡面對於拯救人類有那種使命感。他做研究只是為了好奇心;他想知道究竟是什麼東西能幾乎把人類亡族滅種,他想知道大蒜為什麼會讓吸血鬼害怕,他想知道為什麼宰了吸血鬼後他們會變成一堆塵灰。當他把這些都搞懂了之前,拯救人類,再等等吧!
接下來的重點是,在小狗死後,他習慣了孤獨。白天有時獵殺吸血鬼,而大部分時間則是做研究、思考,直到他遇到另外一個女性。而對於這位女性,他從懷疑到信任,最後被背叛。於是,他又回到了孤獨,而且灰心喪志,因為他了解到一個事實---自己可能是最後一個舊時代的人類了。
這時故事已經接近尾聲。
主角最後的情境,我可以想像,那就像一隻史前時代最後一隻恐龍被關在動物園任人欣賞。舊時代的人類就剩他了,而他快死了。而由於他做過的種種獵殺吸血鬼的事蹟,讓他在吸血鬼間--或說新人類間--惡名昭彰,這道理就像我們想像吸血鬼一樣。
因此,他成為了傳說。
我是傳奇這篇小說佔了書本大概一半的篇幅,接下來就是幾篇短篇小說,大概都充滿了懸疑的元素,有篇[葬禮]還有點黑色幽默。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瘋狂之屋]。主人公因為控制不了自己的怒氣,而讓自己住宅的無生命感染了怒氣並且活了起來。主角自作自受的可憐形狀,以及詭異的房子傢俱,都充滿了電影的劇情與影像元素。看完了整本書,我還深深沉醉在作者所描述的詭譎世界中。難怪,史蒂芬‧金會那麼推崇這位寫作的前輩。
我不敢說這本書無與倫比的好看,但就視覺想像與科幻題材而言,這是本祖父級的經典。
就書名來說,[我是傳奇],小說的結尾比電影切題多了。
而小說裏面,人與狗,或者說末世餘生的兩個生命,在彼此信任的過程中,是令人動容的。當狗死前舔了主人公的手一下,表達牠生命終結之前,主角終於得到了牠的信任。這種描寫方式充滿無奈,卻也令人相當感動。主人公奈佛並不像電影裡面對於拯救人類有那種使命感。他做研究只是為了好奇心;他想知道究竟是什麼東西能幾乎把人類亡族滅種,他想知道大蒜為什麼會讓吸血鬼害怕,他想知道為什麼宰了吸血鬼後他們會變成一堆塵灰。當他把這些都搞懂了之前,拯救人類,再等等吧!
接下來的重點是,在小狗死後,他習慣了孤獨。白天有時獵殺吸血鬼,而大部分時間則是做研究、思考,直到他遇到另外一個女性。而對於這位女性,他從懷疑到信任,最後被背叛。於是,他又回到了孤獨,而且灰心喪志,因為他了解到一個事實---自己可能是最後一個舊時代的人類了。
這時故事已經接近尾聲。
主角最後的情境,我可以想像,那就像一隻史前時代最後一隻恐龍被關在動物園任人欣賞。舊時代的人類就剩他了,而他快死了。而由於他做過的種種獵殺吸血鬼的事蹟,讓他在吸血鬼間--或說新人類間--惡名昭彰,這道理就像我們想像吸血鬼一樣。
因此,他成為了傳說。
我是傳奇這篇小說佔了書本大概一半的篇幅,接下來就是幾篇短篇小說,大概都充滿了懸疑的元素,有篇[葬禮]還有點黑色幽默。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瘋狂之屋]。主人公因為控制不了自己的怒氣,而讓自己住宅的無生命感染了怒氣並且活了起來。主角自作自受的可憐形狀,以及詭異的房子傢俱,都充滿了電影的劇情與影像元素。看完了整本書,我還深深沉醉在作者所描述的詭譎世界中。難怪,史蒂芬‧金會那麼推崇這位寫作的前輩。
我不敢說這本書無與倫比的好看,但就視覺想像與科幻題材而言,這是本祖父級的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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